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教办〔2014〕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在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选拔中,制定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由我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面试通过,直接录取。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鼓励政策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院组织专家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八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1204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的规定实施有关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1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的可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其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有关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

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2.学校设立特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等。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有关鼓励政策参照执行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文件规定,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须于3月21日至3月23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后到我校现场报名

鼓励政策: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在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院组织专家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鼓励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教办[2014]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在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选拔中,制定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由我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面试通

鼓励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教办[2014]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在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选拔中,制定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由我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面试通

鼓励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皖教办〔2014〕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为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培养渠道,在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选拔中,制定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由我校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面试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