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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
附件内容为: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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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取准考证:4月14日8:00-17:00到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会议室(教学4号楼407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其他须知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5]02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绝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2.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新华学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haosheng.)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

2.报名办法:(1)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7年3月14日至3月17日在毕业所在学校采集基本信息,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2)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须来校确认信息,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名。2017年3月23日-24日8:30-17:00到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咨询服务大厅(教学4号楼东大厅)现场办理信息确认。信息确认现场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普

鼓励政策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4.录取公示:经校招生领导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5日在本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welcome/)公示,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关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本简章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联系电话: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本简章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联系电话: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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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传真: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1-传真:0551-投诉电话:0551-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本章程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附件内容为:安徽新华学院2017年专升本考试大纲联系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