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
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研究生院同意,考试期间擅自外出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不发结业证书。
5.在校学习期间,由于学员本人不慎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8室(请注明“高级课程班报名”),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高级课程班报名表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4月
高级课程班报名表

结业1.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发给课程成绩单,同时颁发北京电影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电影艺术高级课程班结业证书》。2.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补考仍不及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取消学习资格。

(6)报名费100元。以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招生人数60人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等院校影视专业教师和电影制片厂、电视台、电台、电教中心的专业人员。2.具有大专学历、工作两年以上,具备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有创作作品或论文发表)的影视文化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3.非上述相关行业从业,但有志于从事影视行业的其他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招生专业电影学

3.非上述相关行业从业,但有志于从事影视行业的其他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其他事项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

其他事项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

其他事项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

其他事项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