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招生咨询邮箱:yzb@.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招生监督电话:010-82283351。附件:北京电影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附件:专家推荐书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2016年12月13日专家推荐书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学校地址:北京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3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篇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论文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专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申请人理论和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或实践和创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导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1)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3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下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准考名单。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