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条件1.必须是持有外籍护照人士;2.如果是近加入外籍人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移民外国后欲作为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者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上述要求仅针对于新近入籍的外籍人士。3.必须是具有与中国大学本科生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4.品德良好,遵守中华

(2)函报考生于11月10日前将报考材料用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H楼113房间(请注明外籍考生硕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将证件原件带来验证。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医疗保险费每学年800元人民币。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即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缓交者,须事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缓交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资助。我校留学生公寓为录取的外籍硕士研究生提供可拎包入住的双人间住宿,每人每天每床75元人民币(暂定)。

3.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九、学制、学位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汉语水平达到要求(新HSK6级,原HSK8级),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九、学制、学位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汉语水平达到要求(新HSK6级,原HSK8级),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律用中文书写,考试不得使用字典、电子辞典等翻译工具。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7)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4),请将封好的推荐信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或邮寄;

(7)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4),请将封好的推荐信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或邮寄;

(7)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4),请将封好的推荐信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或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