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者。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527名。并列527名,文化分数录至419分。

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478名,并列478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40分。

②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文化课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43名。并列143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

(4)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①校考成绩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即可被录取;②校考成绩第10名以后的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须不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业课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成绩=×100+×100专业课

2.美术类专业分档时,按考生的文化课及术科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综合分进档的生源省,按该省核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7.专业校考成绩全国前2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课达到我校要求的分数线,不参加综合分排队,即予录取。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它注意事项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其它注意事项入学与复查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文化课低分数线如下(总分满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222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设计学类、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363分,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艺术文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江苏省录取

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

文化课(总分为750分制,不分文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控制分数线1.表演(服装表演)专业、表演(广告传播)专业为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摄影专业、绘画专业、雕塑专业、公共艺术专业为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和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