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
(二)、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农村户口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加20分给予照顾。
(四)、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五)、录取名单确定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我院网站公示。
(六)、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录取时须美术统考合格。
(七)、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八)、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被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不再参加今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招生计划2014年自主招生专业系部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科学计学费汽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三年508500汽车电子技术文理三年508500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文理三年508000财经金融与证券文理三年508000

报名条件及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通过北京市高招办审查的京外户籍考生;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3、此表复印有效。http://zs..cn/docs/.doc

2、高中学生另附加盖学校公章的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及高中学生评语表,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另附加盖学校公章的高中学籍卡片(含操行评语)一份。往届学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提供相关内容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录取流程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新生录取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报名,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审核后上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附件一:我校参加2017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表结合我校专业教学实际,现将参加2017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专业申报如下: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计划数

招生录取考试分为:免试、免笔试、考试三种形式,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不在参加我校的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免笔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面试;不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招生录取分为:初试、复试、核定、录取考试分为:免试、免笔试、考试三种形式,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不在参加我校的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免笔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面试;不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第七条录取原则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小组负责;⑴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⑵体检标准: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⑶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⑷

第四章录取原则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小组负责; 1、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3、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

录取原则(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x40%+复试成绩x60%(二)、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