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7.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衣物、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考生不得在桌面上涂写,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触犯刑法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中共党员违纪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触犯刑法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中共党员违纪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