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
学院普通招收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学习。
学院要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硕博连读招收、申请审核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初步拟录取学生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
学院报送录取结果之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复试结果汇总表按《常州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1)填写,定向和非定向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学院确定各类成绩占比)分类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纸质稿经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签名后,于5月31日前报研究生院。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工作要求1、复试基本分数线:一志愿考生GCT总成绩不低于160分;调剂考生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并具有学士学位。(1)报到时间:2013年1月19日上午08:30—09:30(2)报到地点:专业领域报到地点化学工程常州大学研究生部(常州大学武进校区明行楼206)材料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石油工程学院)常州大学白云校区5号实验楼205动力工程(机械学院)常州大学白云校区南教学楼10楼第一会议室(3)现场核验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4)现场提交材料: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网上报名平台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5.坚持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录取,同一层级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数线要统一。
八、录取工作1.录取程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第一志愿与调剂志愿的考生分列)和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向研究生院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录取成绩的计算研究生入学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3.保留入学资格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3、复试命题工作安排:各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招生领域相关考试科目的命题及评阅工作,并对其试卷质量负责,考试科目按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设定。研究生部负责总体督查、笔试试卷印制和组织工作。各学院应在1月11日前将复试安排上报研究生部备案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各学院在1月15日前将命制好试题打印装入专用试题袋密封后上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会同监察处负责试题印制和封装;
3、学院录取材料上报,各学院务必于2013年1月21日(周一)前将《常州大学在职工程硕士录取情况汇总表》和《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常州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工程硕士考生第二阶段测试情况表》(每位考生一份)以及《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部,并于1月25日前将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录取质量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等内容,字数不少于600字)报送研究生部。
2017年常熟理工学院对口单招招生简章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工作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研究生部2015年3月17日
十、本工作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研究生部2017年3月16日
十、本工作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研究生院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