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监督机制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对学科面试程序进行监督。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定本办法。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生招生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学院组成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人员、各招生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人员和导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分党委、研工组、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监督相关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应对质疑。如申请者对学科考核成绩有异议,可提出查阅原始考核记录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人批准,由监督

六、监督机制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及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与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学院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分党委委员及当年不招生的教师组成。经查证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举报电话:010-6273332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及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与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学院分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其他分党委委员及当年不招生的教师组成。经查证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

六、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科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科应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自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处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委员组

九、监督机制1、政务学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2、基本能力测试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3、面试选拔工作由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两大类专家小组组织进行。4、本办法由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处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也设立专门受理举报招生违规行为的举报电话()及邮箱(neuyzb@mail..cn)。

七、监督机制各学院应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于学院网站公布。学校纪检(监察)处与研究生院联合成立监查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neuyzb@mail..cn)。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监督管理机制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学院应及时公布“申请-考核”的各个招生环节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3.在选拔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将取消其申请招生资格。6

六、监督管理机制1.成立校、院两级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校级博士生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2.向社会和考生公开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学院应及时公布“申请-考核”的各个招生环节和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核专家组要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职责。3.选拔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六、监督机制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研究生院、学院(室、中心)、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451-82190336、82191596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研究生院、学院(室、中心)、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451-82190336、82191596

六、监督机制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研究生院、学院(室、中心)、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451-82190336、82190710、8219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