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3日(初定)。
2.面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见网上面试通知。
学校测试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治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符合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各专业组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
2.初审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5月底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公布。
2.初审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2017年5月底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公布。
2.初审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5月下旬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2、学校初审对按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1初审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21年6月3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2志愿填报高考出分以后初审合格且高考总分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填报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学校测试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学校的各专业组测试入围人选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
2022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初审
1.初审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1、初审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19年5月下旬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1.初审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