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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总则

2017年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07:36:14 解决时间:2018-02-2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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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建设,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职高专升本科生、中职升本科生、港澳台侨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第六条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修业年限长不超过8年;学制为二年的专业,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修业年限长不超过4年。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 2018-02-2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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