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体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二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中职录取专业为我校三二分段对接的试点专业,并在该专业就读;2.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正式学籍中职学生;
(二)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中职在校生。(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3)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①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②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③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粤教职函〔2015〕69号和粤教职函〔2015〕89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2012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2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2〕64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的学生。
第十六条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2.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3.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一)考核对象:2011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且有广东户籍、正式学籍的学生;(二)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中职在校生。(2)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3)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①获得广东省
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考生资格审核1、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7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6]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2、各中职学校在2016年3月31
第八条报名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我校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报名参加我区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考生;2.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4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的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已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或在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体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体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