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正投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参加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录取规则不变。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简章由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注:招生章程以广西区教育厅审核公布的为准)

(五)通知书发放我校将于2017年7月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闭卷考试,考题均为选择题,满分600分。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体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录取(一)录取原则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录取时学校会充分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2.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录取时学校会充分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一)录取原则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录取时学校会充分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2.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参加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参加测试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免试考生的总成绩=中职阶段前四个学期的文化课平均成绩+职业技能课平均成绩

(三)投档录取5月15日至16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正投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参加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录取规则不变。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