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要求:(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五)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招收比例占70%以上)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限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4.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5.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三)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指在岗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

(四)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要求: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五)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辅导员专项)的基本条件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2.已获硕士学位。3.在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编在岗,且满3年的专职辅导员(招收比例占70%以上)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限在岗的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4.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5.年龄不超过45周岁。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2.初试外国语成绩低于条件1之规定要求5分之内(含5分,下同)者,必须本人曾获得省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荣誉称号(单独获得或排名第一,下同),或发表一篇以上核心期刊论文,或主持厅局级的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下同)。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规定,录取要求如下: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49号)规定,录取要求如下: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规定,录取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