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
(四)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2.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以上,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至少10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

2022年哈尔滨幼儿教育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第十一条各批次专业录取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05%以内;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投档比例是100%。录取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或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本科为211学校,且报考211学校;(2)本科为非211学校,报考985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MPA、MBA专业为5分以上);(3)本科为211学校,报考非211学校且总分高于国家相应调入学科复试总分线10分以上(仅限体育学一级学科)。注:中科院研究所按211学校对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第九条参照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一)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三)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四)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四)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熟悉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二)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四)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