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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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相关规定严格查处,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一)报考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有以下优惠政策。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
(一)联系电话:0551-,(传真)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
4.普通对口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一)咨询电话:0551-,(传真)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监督电话:0551-(二)联系信箱:zsb@.cn附件:附件:附件:1.《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表》2.《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加分(免试)申请表》3.《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免专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7月中下旬统一邮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计划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实际,在统筹专业发展和社会经济需求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批后,由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招生范围学费(/学年)备注1体育教育4年85体育与健身类及相近专业大类3850元师范2服装与服饰设计4年60文化艺术类及相近专业大类7000元?3酒店管理4年75旅游服务类及相近专业大类3500元?4生物技术4年90农林
十五附则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附则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一)咨询电话:0551-,(传真)监督电话:0551-(二)联系信箱:zsb@.cn附件【附件5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考试安全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1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招生工作日程.doc】附件【附件32018年合肥师范学院对口高考(体育类)免专业
附则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合肥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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