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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发放对象

2017年河海大学关于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放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03:38:27 提问时间:2018-08-1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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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方式及内容2022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
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复试考核工作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内容
1. 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
2. 复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与综合素质。外语水平: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基础、专业外语水平和外语表达与沟通能力。学术能力: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社会活动、诚信以及专业契合度等方面。
3. 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其中外语水平占 25(X),学术能力占 55%(Y),综合素质占 20%(Z)。复试成绩=X+Y+Z,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学部、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复试方案。
4. 复试内容及其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复试各环节要明确赋分标准,精心设计,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完毕后,复试情况表由各学院(学部、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5. 如遇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情况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录取工作2022年河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1.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向相关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予以公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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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签订合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所在学院集中审核,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定向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5日2017年博士招生学院政审调档联系电话单位办公电话(内线)水文院83787363(7363)水电院83787325(7325)港航院83786602(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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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调档、合同 (一)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9月10日前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合同。研究生培养合同请于9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还须由培养单位盖章)后于报到后统一交学院。(合同文本我办将实时公布,请关注)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发放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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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放方式为了提高发放效率,保证多数同学尽快拿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移动电话)寄发,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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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放对象  政审合格者。  部分考生因政审、地址(通讯)不详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有关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政审:单位人事部门或录取学院)。  第1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后续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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