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日程安排另行公布,具体见各学院(学部、系)复试细则及安排。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须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 ://yz.ch ***.cn/tm),根据专业目录报考相关专业(预计9 月28 日开通,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
学校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核合格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接受待录取”(我校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 年6 月左右统一发放。
1. 各学院(学部、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和考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初审后,向相关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予以公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调档、合同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对象
三、签订合同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合同书》(一式四份);其他考生签订《河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本校教职工、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入学报到当天交所在学院集中审核,经我校签署后由学院统一发还博士生本人(转交定向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7月5日2017年博士招生学院政审调档联系电话单位办公电话(内线)水文院83787363(7363)水电院83787325(7325)港航院83786602(6602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方式
2020年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方式
三、调档、合同 (一)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须在9月10日前将档案调至所在学院。调档情况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合同。研究生培养合同请于9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根据本人录取类别下载、打印并签名(定向研究生的培养合同还须由培养单位盖章)后于报到后统一交学院。(合同文本我办将实时公布,请关注)2017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pdf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录取通知书发放名单.pdf
一、发放对象 政审合格者。 部分考生因政审、地址(通讯)不详等原因通知书暂时不予发放,请有关考生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政审:单位人事部门或录取学院)。 第1批通知书发放名单见附件。后续通知书发放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2、发放方式: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含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入学须知等)将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寄出,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
2020级河海大学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有关事项通知发放方式
二、发放方式为了提高发放效率,保证多数同学尽快拿到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EMS的方式按考生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地址(移动电话)寄发,请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