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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28日特殊考生报名

2017年黑龙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28日开始特殊考生报名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14 11:52:13 解决时间:2018-02-1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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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考生报名

1.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2.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3.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4.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取得当年由高校组织的综合测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绥化学院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

6.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或高级中学参加高考报名。

  ??????????? 2018-02-1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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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17:07

特殊教育专业-绥化学院

本专业隶属教育学院,专业代码040108,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语种不限,文理兼招。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医学基础、听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视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智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的评估与诊断、特殊儿童康复与训练等。
就业方向::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普通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教师、特殊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在残疾人康复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等部门从事残疾人训练、服务、救助、管理等工作。

特殊教育专业简介-绥化学院

绥化学院特殊教育专业是目前黑龙江省本科院校中唯一的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东北三省高校中仅有的三个特教专业之一,也是继北京联合大学之后第二个实行免费培养特殊教育本科师资力量的高等特教专业。本专业的创办和发展填补了我省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多项空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特教师资培养体制,对我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专业自成立以来,在省政府和学校的大力扶持下,经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均获得了较大发展。 经过几年的重点建设,目前本专业已形成了学科方向明确,专业带头人加科研创新团队的组织形式。专业梯队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团结合作,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本专业现有教师22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占教师比例的45.4%;讲师7人,占31.7%;助教5人,占22.9%;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4人,博士与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比例的67.5%。近年来,学校派出多名教师,到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研修特教专业课程;教师的学缘结构合理,22名教师中,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特教专业1人,辽宁师大特教专业1人,长春大学特教专业2人,西南大学特教专业1人,东北师大教育学专业5人,哈师大8人,西华师范大学2人,广西师大1人,佳木斯大学1人。 本专业围绕“特殊儿童心理发展”、“感官儿童康复与教育”、“发展性障碍儿童康复与教育”、“特殊儿童家庭支持”等方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主持“黑龙江省残疾人高等教育建设与发展研究”、“特殊儿童家长团体的筹建及家庭支持研究”、“黑龙江省农村残疾人职业教育问题研究”、“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承诺研究”、“黑龙江省农村特殊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新建本科院校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团体心理辅导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实践研究”等12个省级、厅级课题。在《中国特殊教育》、《现代特殊教育》等核心或专业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主编、参编教材3部,出版著作7部,获各类科研成果奖9项。2010年,成立了特殊教育研究所,“特殊儿童家庭干预与支持研究”科研团队,被确定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本专业的科研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特教专业教师结合教学工作,经常深入实际,开展专题调研,掌握了全省特殊教育状况的大量第一手资料,同时广泛开展校内外科研合作,定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形成了一支梯队结构合理、理论与应用研究并重,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特殊教育专业团队。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特殊教育相关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能够从事特殊教育一线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具备基本研究能力,符合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根据特殊教育的现实需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积极探索“理论+技能+实践”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为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培养落地人才。通过将特殊教育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多层次的实践活动,大部分学生能够熟练地开展特殊儿童的接案、诊断评估、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选择或制作教具、组织实施教学等专业活动,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获得了特殊儿童家长及学校老师的广泛好评。部分学生还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撰写科研论文,并发表于正规的学术期刊,科研创新能力得到提升。此外学生多次参加省级、校级职业技能大赛,并屡获嘉奖。 目前,本专业已建成两个省内一流的实验室:“特殊教育基础实验室”和“医教结合康复实验室”,下设特殊儿童评估与诊断实验室、视障信息技术实验室、手语实训室、盲文实训室、人体生理解剖模型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多感觉律动训练室、听觉康复实验室、言语语言康复实验室等10余个分室。实验室面积约5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约200余万元,实验课开出率与实验室使用率达到85%~90%。实验室主要承担了医学基础和康复训练类课程的实践教学以及一批校级、厅级、省级项目的研究工作。此外,本专业还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先后与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哈尔滨市盲聋哑学校、哈尔滨市燎原学校、哈尔滨星星宝贝自闭症训练机构、哈尔滨市聋儿康复中心、绥化市残疾人联合会、绥化市聋儿康复中心、慧馨园聋儿之家、兰西县特殊教育学校、肇东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创办了5个专业实践基地,既方便教师进行教学与科研,又有利于学生开展见习实习活动。 自成立以来,本专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先后选派8名教师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年会”、“全国手语翻译会议”、“北京国际特殊教育会议”、“全国特殊教育教材编写工作会议”等国内重要的特殊教育研讨会、工作会;考察了北京联合大学、中国康复中心、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校等全国10所有特教专业的高等院校;成功举办了“全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研讨会”;邀请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汤浅恭正教授、北京联合大学刘全礼教授、华东师范大学言语听觉康复系研究生教学实验基地周红省主任等国内外知名的特殊教育知名专家来校讲学。这对拓宽教师的专业视野,掌握本学科新研究动态,具有积极的作用。此外,本专业一向重视与省内外特教基层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多次与哈尔滨市盲聋哑学校、哈尔滨市燎原学校、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等举办交流会,浓厚了我省特殊教育学术氛围。 在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作为全省唯一的培养特殊教育本科师资的专业,本专业还积极开展社会服务。2008年绥化学院被省政府批准为“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强化了本专业特教师资职前、职后培养一体化职能。特教专业师生积极参加“顶岗支教”,“关爱残弱留守儿童”等社会实践活动,义务为农村基础教育、区域内弱势群体服务,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近年来,先后有48名师生在哈尔滨燎原学校、哈尔滨曙光学校、绥化市、肇东市、兰西县、绥棱县特殊教育学校,绥化市聋儿康复中心、绥化市初阳自闭症康复中心等机构顶岗实习支教,每人不少于半年时间。在每年全国助残日、自闭症宣导日,与特教机构、康复中心等举办联谊活动;与兰西县60多名特殊留守儿童结对子,进行帮扶,义务开展训练康复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特殊教育专业-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秉承特殊教育“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的教育理念,帮助特殊儿童回归主流社会,使学生掌握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康复技术,具有对特殊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的专业技能,着重培养以特殊儿童康复及特殊儿童心理治疗为主的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普通教育学、基础心理学、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医学基础、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儿童心理咨询、儿童团体咨询、听力语言康复教学教法、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教育康复、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听障、视障、智障)、奥尔夫音乐治疗、行为改变技术、游戏治疗等。
就业方向::面向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特殊儿童早期康复机构、家庭与社区康复指导中心、儿童福利院、特殊儿童心理辅导与治疗机构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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