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1.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办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专业。
2.录取
学院招生办为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原则(一)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与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招生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考办。(二)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校招生处办理放弃录取相关手续。(三)录取数据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关录

报考说明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15日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2、报考我校的学生标记代码为:28;院校代码为:8022(当地招生办报名时简称黑生态工程)。

考试内容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包括语文、数学、政治等内容,一张综合卷,分值为300分。基础知识综合考试中,语文、数学、政治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由学校自主命题和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专业技能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报考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复员转业军人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三)身体健康,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需单独进行面试。

1、报考我院单独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29两日;录取时间:2015年4月8日―10日;

1、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报名;报名时间:10月28日-11月15日考试时间:登录学院网站

第十条 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致。第十一条考试纪律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

毕业待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毕业待遇:单独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

毕业待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