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2)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3)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四、考试及录取 条件合格者,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免试录取。
二、报考条件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员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七、申请学位 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办法,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发给硕士学位证书。
六、论文阶段安排 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统一外语考试合格期间,可以进行课题研究和完成论文,论文可结合工作实际选题,指导教师由学员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后确定,如确因课题需要,原单位可确定副高职以上人员协助指导。
八、经费及待遇 学费为每年9000元,共27000元,入学时先交10000元,进行课程学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合格后交另外17000元。一切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学员不入学籍,无研究生学历,学成后回原单位工作。九、报名、及入学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07日 入学时间:2017年9月报名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451—82193053 邮编:150040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工作证(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一寸照片两张,并在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本人亲自上交研究生院。 2、考生须交近三年来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备审核。 3、经研究生院审查报考材料,准予考试,发准考证。
九、报名、及入学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7月07日 入学时间:2017年9月报名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0451—82193053 邮编:150040
五、学习年限、方式及招生专业 1、根据我校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培养计划制定学习内容,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利用周六、周日等时间上课。不申请硕士学位者,经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者颁发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有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参加每年五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提出做论文和答辩申请。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须在五年内完成。 2、我校可以招生的专业有: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