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奖助学金管理及评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及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度国际交流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原来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用于资助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补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5、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进入二年级以后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4号)规定参评学校奖助学金。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西建邦奖学金、美卓奖学金、金广-西南奖学金、泰纳瑞斯奖学金等奖学金。我校奖助体系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还包括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创新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宝钢奖学金、海天奖学金、中信-CBMM吴宝榕铌钢奖学金、山
(二)2012级、2013级(含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农硕计划,”2013级“西部支教计划”返校后学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70%,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1、学校为2014级及以后的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具体细则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有6000元的助学金,一般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学金等级以终的评定结果为准。
本办法适用于2016级及以后就读煤矿开采技术专业的学生。同时,为鼓励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在校生学习,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学校对2016级以前入学的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在校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专业资助,每生每月发放1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条件为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无严重违纪记录(若有记过以上严重违纪,停发当月助学金),未足额缴纳学杂费者不得享受。
(一)2014级及其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比例和标准(见下表):—2—层次等级获奖奖励标准经费来源比例(元/人/年)一等30%18000元省拨:10000/年/生博校筹:8000/年/生士二等40%14000元省拨:10000/年/生生校筹:4000/年/生三等30%10000元校筹:10000/年/生硕一等40%12000元省拨:8000/年/生校筹:4000/年/生士二等30%8000元校筹:8000/年/生生三等30%4000元校筹:4000/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