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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关于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4-30 19:23:18 解决时间:2018-01-16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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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7年6月10日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2017年6月10日

  中专 数据中心 2018-01-16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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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年份广东省首次公布的相应科类本科院校录取低控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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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年份广东省首次公布的相应科类本科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特别说明:1.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的全部专业学费不减免。2.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珠海籍学生若出现留、降级情况时,留级、降级当年的学费不予减半。3.外校转学入我校的珠海籍学生的学费不予减半。4.符合上述条件并录取到“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国际班)专业的学生,第二学年学费每年减免人民币壹万元。5.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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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实施细则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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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珠海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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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珠海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过后学校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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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对于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文科、理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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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文科、理科类(非“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不含第二志愿组及“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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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具有珠海正式户籍满三年以上

    6楼

    具有珠海正式户籍满三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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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符合上述条件并录取到“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

    7楼

    符合上述条件并录取到“2+2”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国际班)专业的学生,第1、2学年学费每年减免人民币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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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珠海籍学生若出现留、降级情况时,留级、降级当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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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珠海籍学生若出现留、降级情况时,留级、降级当年的学费不予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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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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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6月10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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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实施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年份广东省首次公布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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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成绩达到录取年份广东省首次公布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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