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亲笔署名的推荐信;
8.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贴近照,本人签名确认)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一经受理,恕不退回。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随时取消申请或录取资格。
(一)学制与学费:
1.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不得超过7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长不得超过5年。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
2.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学费公示栏。境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费标准另行规定。
(二)奖学金
成绩优秀者可申请: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学生奖金。

2019年暨南大学招收来华留学及港澳台侨考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方案通知复试考生名单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学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历与学位条件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博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硕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毕业与学位授予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身份条件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份本科或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份学习与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自本科起);

2017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份高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