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年7月、8月不发。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3.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至生源所在地行政部门申请研究生生源地贷款。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
第五章学费标准、学制及奖助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制内在籍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个自然年度按照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发放600元,每年7月、8月不发。2.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已建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制度,研究生可通过参与“三助”获得相应经济报酬。3.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教[2014]180号),全日制研究
(一)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20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2.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3.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工商管理20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8年,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其中“2+3”培养模式按照硕士2年、博士3年收取学费,“1+4”培养模式按照硕士1年、博士4年收取学费)。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博士10000元/生·学年,工程博士15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2015年入学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农业推广、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研究生实行收费制。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学术硕士:8000元/生·学年专业硕士:工程、工程管理为8000元/生·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艺术、工商管理、法律、翻译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第九条 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1.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学费按学年计算并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基本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