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年·生,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
(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5)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6)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无力维持下去的学习和生活,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6)勤工助学
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11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3351701)。
根据报考情况,划定各项目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总数时,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1)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于录取前确定。
(2)篮球、手球项目录取规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如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意项目未完成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再次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确定剩余计划的分项目计划,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4)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的英语成绩、文化课的语文成绩。
(二)二志愿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将篮球、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手球等九项中任一项目的剩余计划根据学校项目需求、组队需要等情况再次确定分项目计划,在第二志愿填报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篮球、足球、排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手球、跆拳道、田径等九个项目的二级(含)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2年1月1日~2022年3月10日)。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各项目之间不得跨项报名。
3.身体健康,且符合运动训练专业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2.步骤及时间:
(1)注册:2022年2月7日12:00~3月7日12:00,登录“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2022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考试。
2.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查询考点信息,按要求参加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6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7日 | 政治 | 英语 |
招生项目 | 招生计划 | 招生范围 |
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足球、排球 | 50 | 面向 全国 招生 |
篮球 | 35 | |
手球 | 40 | |
总计 | 125 |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招生网站:https://bkzsxx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申诉电话:0418-5110262
电子信箱:lntuzs@***
附件:反兴奋剂承诺书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
反兴奋剂承诺书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保护自身的身心健康,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坚决不使用兴奋剂;认真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履行应尽的义务。
如本人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2022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退费情况说明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因故退学,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学校将对家庭困难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学措施。1、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2、落实辽宁省政府奖学金。3、设立学校专业奖学金。4、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2、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
22.你校今年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如何退费?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700元/年或12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学校将对困难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学措施,如:落实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
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
2020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收、退费等说明
2016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收、退费等说明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2、学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