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工作原则1.推免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领导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2.推免生工作按学院进行,为了更好地选拔出优秀的人才,各学院必须严格按遴选条件推荐。3.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后终确定,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四)推免生接收(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25日)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9月28日-10月8日)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推免生报考信息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核确认、缴费、复试及录取等都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推免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已被确定推荐为“硕师计划”的学生将不再允许报考其他类别统考和联考研究生。2.复试、拟录取(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22日)各学院制定推免生复试办法,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教育部核准我校2019年“硕师计划”推免生名额为15人,根据我校近年各专业推免生签约情况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各分配3名,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各分配2名。
(二)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19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2)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推免生汇总表上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请呈报电子稿并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备案。
(三)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公示(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4日)2016年9月21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免学生进行择优评审,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四)推免生接收(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25日)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2016年9月28日-2016年10月1日)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推免生报考信息注册、填报志愿、资格审核确认、缴费、复试及录取等都要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推免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2.复试、拟录取(2016年10月6日-2016年10月9日)各学院组织推免生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的学
(二)院系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5日各院系将推免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推荐“硕师计划”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推免名单须显示学号和学业成绩的排名,并经院系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院系盖章。
(二)院系报送推免生名单及材料1.2013年10月13日各院系将推免学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具体推荐“硕师计划”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招生科。推免名单须显示学号和排名,并经院系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院系盖章。2.2013年10月14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推免学生进行择优评审,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二)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9月17日)9月17日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备案。上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和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纸质材料请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
(二)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0日各学院将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推免生汇总表上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推荐办法和接收章程请呈报电子稿并在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招生与就业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