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专业名称 | 类型 | 批次 | 招生类型 | 最低分 | 最低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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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工商管理 | 理科 | 本科二批 | 普通类 | 420 | 4184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69 | 63146 | ||||
法学 | 文科 | 425 | 19304 | |||
商务英语 | 421 | 20235 | ||||
俄语 | 418 | 20932 |
教书育人,薪火长传。牡丹江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历经东北农学院嫩江分院(1958年—1964年)、北安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1965年)、宁安师范专科学校(1965 年—1970年)和牡丹江师范学院(1970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9月,学校迁入牡丹江市,结束了近 40 年农村办学的历史。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之一。2001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学校现具有学士、硕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基础扎实,积淀深厚。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占地面积68.3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60万平方米,是黑龙江省花园式单位。学校固定资产总值9.9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8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03万平方米,是集实体与数字一体的复合型图书馆,馆藏图书248万余册(含电子图书74万余册),中外文期刊3万余种。学校建有黑龙江省级科普基地、黑龙江省语言文字馆、黑龙江省有声语言资源研究中心、牡丹江流域历史博物馆、动植物标本馆、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等多个教育教学场馆,其中基础教育教材陈列馆是全国首家教材研究场馆。学校是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课程思政示范校。
专业合理,师资优良。学校现有教职工1226人,其中专任教师789人,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3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712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学校现有党政管理机构19个,二级学院20个,教辅单位6个,本科专业5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方向)3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3个(涵盖18个领域),学科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农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等各类在校学生17000余人。
特色鲜明,成绩斐然。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备案的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门、省级大学生文学创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外语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普基地2个、省级学术交流基地3个、设有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2个、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各1个。学校近五年承担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及教育部科研课题等各级各类项目1300余项,共有6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各级各类奖励,有240余篇论文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
内涵强校,成果丰硕。学校充分发挥在北大荒文学、渤海文化研究、少数民族语言与地方方言保护、东北抗联精神研究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依托中国抗联研究中心、渤海文化研究中心,承接全省“五色教育”研学项目,围绕学科专业优势,推进建设运动康养文旅产业创意产业园,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学校围绕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发挥对外商贸人才培养、功能材料研发、啮齿动物生态学研究、生物和化工制药、食用菌开发等方面优势,依托超硬材料重点实验室、农林鼠害重点实验室、食用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北方药食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推进校企、校地、校校协同创新;学校全面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整合全省乡村教师教育资源,成立黑龙江省乡村教师教育发展学院,与黑龙江省教师发展学院合作打造省培、国培、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爱心课堂等项目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学校主动对接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智力需求,高起点谋划建设自贸区学院,努力探索校政企、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协同育人新模式;学校积极融入地方,全面实施服务牡丹江经济社会发展行动计划,建立“高校联盟”、推动“跨校协作”,“渤海文化艺术团”“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品牌活动的开展,极大彰显了学校文化辐射与服务社会功能。
开放办学,深化交流。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中俄人文交流项目院校,拥有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俄语中心、HSK考试中心等国家级国际交流平台。学校的国际友好合作院校达到82所,与俄罗斯、韩国、日本、波兰等国高校联合举办本科教育项目,并与国外10余所高校实现了学分互认,是省级对俄经贸人才培养基地。
励精图治,载誉前行。学校多次被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学联、黑龙江省授予“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黑龙江省文明校园标兵”“黑龙江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黑龙江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黑龙江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等荣誉称号。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基础教育师资和行业应用型人才10万余人,他们为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始终秉承六十余年发展历程中形成的“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自强不息、励志图新”的大荒地精神,全面回顾总结“十三五”,科学谋划“十四五”,按照“建设符合教育现代化内涵要求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办学目标,沿着“做好两个规划、建设三个生态、突出四个特色、提升六项工程”的发展思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牡丹江师范学院发展新篇章!
按照福建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间安排,我校已完成福建省文理类录取工作,福建省文理计划30人,文史计划16人,实际录取16人,理工计划14人,实际录取14人。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比例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专业类别计划数录取数高分低分省线线差法学文史秘书学文史俄语文史商务英语文史工商管理类文史物理学类理工应用化
年份省份批次科类专业录取人数省控线高分低分线差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商务英语福建省二批文史俄语福建省二批文史秘书学福建省二批文史工商管理类福建省二批文史法学福建省二批理工计算机类福建省二批理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福建省二批理工应用化学福建省二批理工生物科学类福建省二批理工物理学类
年份省份批次科类类别专业计划数备注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普通商务英语4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普通俄语3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普通秘书学3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普通工商管理类32017福建省二批文史普通法学32017福建省二批理工普通计算机类32017福建省二批理工普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2017福建省二批理工普通应用化学32017福建省二批理工普通生物科学类22017福建省二批理工普通物理学类3
按照福建省录取时间安排,我校已完成福建省普通本科批录取工作,福建省普通本科批计划30人,实际录取30人,福建省普通本科批按照文化课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专业类别计划数录取数高分低分省线线差生物技术物理科目组材料物理物理科目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理科目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科目组工商管理物理科目组汉语言文学历史科目组汉
年份省份批次科类类别专业计划数备注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普通类市场营销4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普通类工商管理2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普通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3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普通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4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普通类材料物理2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物理类普通类生物技术4非定向2021福建省普通类本科
按照福建省录取时间安排,我校已完成福建省文理类录取工作,福建省文理类计划30人,实际录取30人,福建省文理类按照文化总分排名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省线文科465分,理科402分):专业类别计划数录取数高分低分法学文史33499496汉语言文史22511505俄语文史33495494法语文史22494494商务英语文史22499498
第九条专业录取原则:(一)文史、理工类专业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且有尚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浙江省按照该省规定予以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
(三)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且有尚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一)文史、理工类专业1.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调剂且有尚未完生计划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2.特殊省份录取原则:浙江省按照该省规定予以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奖学金:学校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国家助学金;(4)国家助学贷款;(5)优秀学生奖学金;(6)专业奖学金;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可以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外机构资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jy.电子邮箱:msyzsb@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57011招生咨询电话:0453---学校网址:http://zsjy.mdjnu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工作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1.本次公布的为2017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4.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233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类中所含专业本科经济学0不限本科金融数学0不限本科法学0不限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0不限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0不限俄语翻译本科外国语言文学类(日语)0不限日语翻译本科外国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