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月11日前,学院将符合条件者的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1)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一起装订(纸质每人1份);(2)《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3)《硕导年度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注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请勿报送。
(二)3月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资格免审人员也一并填入此表(需在备注栏内注明)。3、将符合条件者的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具体如下:(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后报送)。(3)《博导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
(一)3月8日前,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硕导资格人员无需填写《申请表》,但需和首次申请人员一起,将其相关信息填入《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附件3)。2、汇总审核上述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所有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评,形成《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
5、请学院于3月13日(周一)15:00前将二级学科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的招生计划(报送表的格式见附件3)报送给研招办(其中电子稿发邮箱,纸质稿须领导签字、学院盖章)。附件1:2017年硕士分学院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2: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指标和奖励指标附件3:2017硕士二级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报送表研招办联系方式如下:电子邮箱:zhengfang@.cn地址:安中楼605室电话:87600226(888226)研招办2017年3月8日
(一)3月8日前,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硕导资格人员无需填写《申请表》,但需和首次申请人员一起,将其相关信息填入《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附件3)。2、汇总审核上述材料,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所有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评,形成《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
2020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通知复查结果将于6月20日前在研招网上公布。
2020级宁波大学研究生复试资格复核通知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复核情况反馈表》报研招办。
5.复查结果由研招办于2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附件:复查申请表宁波大学研招办2018年2月3日
5.复核结果于4月28日前视申请情况由研招办网上公布或电话、短信通知本人。注:准考证号可通过附2查询。
5.复核结果由研招办于3月1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附件:复查申请表:【复查申请表.xls】宁波大学研招办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