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学院须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以及专业目录中的条件约束(如不接收同等学力,背景专业要求等),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提出其他复试要求(具体要求须在调剂系统内缺额信息管理的“调剂要求”中体现),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1.2。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1.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要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考生参与专业学位调剂。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时,一般不接受调剂。3.调剂考生的成绩一般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国家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1.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时,一般不接受调剂。3.调剂考生的成绩一般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国家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1.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时,一般不接受调剂。3.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国家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须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学院须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以及专业目录中的约束条件(如不接收同等学力,背景专业要求等),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提出其他复试要求,但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比例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方案中公布。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须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学院须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和其他规定,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可提出其他复试要求,并及时公布,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1.2。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四、录取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初试成绩在报考本专业前50%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书面说
四、录取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录取工作基本原则:1.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同样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3.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录取工作具体要求: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
二、调剂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1.应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工作。要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及非全日制专业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考生参与专业学位调剂。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应接受调剂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上线人数与计划招生人数超过1:1.2的比例时,一般不接受调剂。3.调剂考生的成绩一般须达到或超过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即国家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4.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1.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学院须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以及专业目录中的约束条件(如背景专业要求等),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提出其他复试要求,但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比例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方案中公布。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