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
2、院校国标码:10406
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校址:①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②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458号。
4、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南昌航空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我校2022年招收全日制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共115人。(男女、文理兼收,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以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2院校国标码10406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4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第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第四条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在初试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深度考查,对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

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总则

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总则

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国标代码:134333、南昌校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2、院校国标码:10406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5、办学类型:公办、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2、院校国标码:10406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4、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校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南昌航空大学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院校国标码:10406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办学层次:本科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第三条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2、院校国标码:10406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的高职院校和学生就读学校校址:①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