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
(4)证明考生具备文学特长及发展潜质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相关作品等)原件扫描件。注: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与申请表中所列项目一一对应。
(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1日。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一)初试时间:2月1日初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初试科目:文学基础(100分)、文学创作(100分)
2.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封面,并按以下顺序在左侧装订:(1)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表》(需中学签字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2017年省级艺术类报考证(简称“艺考证”)复印件;(4)个人自述(根据考生个人特点撰写,不超过800字);(5)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复印件。
025-(文学院,专业培养事宜)招生主页:http://bkzs..cn电子邮箱:bkzs@.cn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南京大学2017年1月19日南京大学2017年1月19日南京大学2017年1月19日南京大学2017年1月19日
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认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若专业校考合格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该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
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一)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上一年度艺术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认定南京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名单。总成绩同分时,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二)若生源省份已将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列入艺术类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三)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报考考生语文
资格认定及录取规则(一)我校根据初试和复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上一年度艺术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认定并发放“南京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二)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若生源省份已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列入艺术类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参加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校考成绩无效。(三)取得合格证且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
(三)录取规则: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高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50%与南京大学专业校考成绩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50%总成绩=高考成绩(语数外)/高考满分(语数外)×50%+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