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

006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025-52112904

002能源与动力学院025-84890520

001航空宇航学院025-84891274

007民航学院025-84893552

007民航学院025-84893552

2.2014年10月5日前,我校组织各学院审核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

00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25-84892417

00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25-84892852

00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25-8489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