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相关要求为:
1.江苏省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
BB;
2.江苏省外考生高考投档分须达生源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享受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的优惠分。具体各省优惠分为:30×生源所在省高考满分/750。
2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
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
统)。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报名系统)。
招收对象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考生在填报申请表时,须根据报名系统中设置的相关专业进行填报,此志愿仅为我校采集考生专业报考意向,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终志愿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按各省要求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准。
4.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领导及监督机制(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审核及录取政策一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区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高校以及教育部阳光公开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取得学校厚生计划合格资格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
审核及录取政策(一)学校将依据报名条件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核,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审核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二)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三)公示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