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四条录取通知书将在通过审核后于2019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录取推免生资格:(1)不符合推荐基本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2)入学前未能正常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4)入学报到前,受到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

(1)现场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9)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1)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0)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二)报到及资格审核考生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8点至我校随园校区200号楼109室报到,接受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1.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处盖章的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核。请严格按照下列报考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并按序装订成册:(1)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2)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

1.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处盖章的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参加考核。请严格按照下列报考材料清单要求准备并按序装订成册:(1)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2)后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3)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三)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流程(1)现场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

1.资格审核流程(1)现场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项目主管部

(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3月9-10日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于2017年3月9-10日至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1.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处盖章的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考生须提供的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1.资格审核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处盖章的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考生须提供的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

(9)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10)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