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列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监制的辅修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财务管理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
学位授予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国际课程班)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2.工商管理类(葡萄酒营销国际课程班),授予管理学学士;3.旅游管理(葡萄酒文化与旅游管理国际课程班)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
颁发证书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与宁夏大学、西藏大学签订的“联合开展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教育”相关协议,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修读期间完成第二学科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在主修专业获得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时,由宁夏大学对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送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颁发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2020年宁夏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业考核与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学生在修完所列辅修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证书。
学位授予学生在修完所列辅修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宁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证书。
收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每学分100元,总学费4500元,每学年开学初缴费。第一学年2500元,第二学年2000元。学生中途退学,退学当学期和已上完课程的学期学费不予退还。书费:预收350元。
报名、咨询电话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30日(8:30-11:30和14:00-5:30)2.报名地点:北一教学楼207办公室。报名时携带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生证原件。3.咨询电话:0951-联系人:吴老师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和招生人数1.招生对象: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及区内其他高校2015级、2016级各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报名条件: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学习的前提下,学有余力,具有拓展精神,希望通过辅修专业学习而提高自身更加适应社会能力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3.招生人数:100名
2.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列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监制的辅修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财务管理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
学分、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分与学制总学分:45学分;学制:两年。2.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所列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达到要求、撰写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取得第一学士学位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可获得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监制的辅修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未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而完成辅修财务管理第二学位的全部课程与毕业论文,可获得财务管理辅修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