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1.加分条件、分值(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6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4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3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2)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加50分,二等奖获得者加30分,三等奖获得者加20分。(团体比赛获奖参照此标准)(3)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考试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特长生(体育、艺术、科技类)可加5分:A.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市级二等奖(前6名)或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者;B.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团队项目获区(县)级前3名的主力及以上者。

报考条件1.中专、职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2.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报考艺术类专业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3.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缺陷,报考表演类专业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一般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3、加分政策:加分条件(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成绩计入合成总分。加分项目分值颁证机构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20上海市教委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15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20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18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

4、加分政策:加分条件(如符合多项,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成绩计入录取总分。加分项目分值颁证机构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20上海市教委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10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2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18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

加分条件在高中(中职)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文化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30分。(1)获得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加30分。(2)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参加自治区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

加分条件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条件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条件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加分条件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