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⑴学费: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11000-13000元/生/年;专科9000-10000元/生/年;艺术学类,本科13000-15000元/生/年;专科10000-11000元/生/年;具体专业学费依据公布的招生专业学费为准。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第四条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院代码:13997
第十四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⑴学费:11000元/生/年;⑵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⑶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⑴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低学分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本科学生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⑵专科升本科政策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⑶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第十二条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各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⑵艺术学类: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艺术学类: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艺术学类:编导:在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