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重庆不低于120、河南不低于118.22、山东不低于118.15、其他省份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 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3.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 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 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 专业课成绩×100+高考成绩×100
(2) 美术学类
专业入围线
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
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3) 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注: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
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 分(150 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 分(150 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 分(150 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 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
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 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 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 人、美术学类录取47 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艺术史论:江苏省:总成绩不低于280.5分,共8人;重庆市:总成绩不低于270分,共8人;山东省:总成绩不低于265分,共8人;河北省:总成绩不低于259.5分,共8人;河南省:总成绩不低于257.5分,共8人;其他省:总成绩不低于249.5分,共计20人。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外埠: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70分北京: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65分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2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三艺术史论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类一批线文化课相对成绩山东不低于12703重庆不低于12286河北不低于12212河南不低于11828其他省份不低于11682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75北京入围线5075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3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关于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
2020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录取分数线艺术史论
2019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录取分数线艺术史论
艺术史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上30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不低于109.61(639分)、重庆不低于119.54(630分)、其他省不低于115.00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2人。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0/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
艺术史论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上30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北京不低于109.61(639分)、重庆不低于119.54(630分)、其他省不低于115.00即予录取。以上录取北京生源3人、其他省生源12人。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0/北京入围线4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
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2.00、山东不低于119.45、重庆不低于118.89、江苏不低于118.10、河南不低于117.18、其他省份不低于113.61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22.5/北京入围线477.5+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5.34、重庆不低于120、河南不低于118.22、山东不低于118.15、其他省份不低于116.94即予录取。以上录取人数15名。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