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6.学生办理退费时要提供原缴费的有关票据。
第四条招生计划和范围我校今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数为5450人,其中:本科54个专业计划招生4750名,专科8个专业计划招生700名,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另有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30名,面向广西、云南、内蒙古招生。有关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要求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4.学校地址:东海校区(校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诗山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仙美街100号(位处诗山镇街道边);江南校区(校企合作软件学院):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媒人桥路2号。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一)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院本部)、5500元/年(慈山校区)。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服装设计与工艺、印刷媒体技术两个专业,减免学费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的为准](三)住宿费:依
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退费办法
第七条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2022年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学院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价[2015]52号文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电子商务学费为8000元/年。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西餐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游戏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连锁经营管理、物流
第七条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条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条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精神,学生注册足额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