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缴费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财务七科(地点:经管院B130)

2.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调取人事档案到我校。注:请勿直接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

2、定向考生定向考生不调取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考生本人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加盖具有人事权或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红章,一式三份)。定向培养考生不需要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定向培养协议书请在通知末尾下载)考生个人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采用邮政EMS或机要邮件统一邮寄;政治思想鉴定表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可以自行送达或使用邮政EMS邮寄(不接收普通快递公司的快递);非应届生个人档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和定向考生的协议书必须在5月30日前寄/送达我办。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应在9月1日前寄达我办。

四、考生户口、工资关系、社会保险、党团组织关系待正式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二、通信地址为重庆主城区的考生的调档函请到川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西区行政楼B413)领取。

2、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考生本人下载政治思想鉴定表,经所在二级学院(系)党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寄/送我办;调档函由考生交本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毕业时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邮寄档案。(政治思想鉴定表请在通知末尾下载)

3、定向培养考生:不调取档案,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考生本人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须加盖具有人事权或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红章,一式三份)。定向培养考生不需要提交政治思想鉴定表。(定向培养协议书请在通知末尾下载)考生个人档案应由档案管理部门采用邮政EMS或机要邮件统一邮寄;政治思想鉴定表或定向培养协议书可以自行送达或使用邮政EMS邮寄(不接收普通快递公司的快递);非应届生个人档案、应届本科毕业生政治思想鉴定表和定向培养考生的协议书必须在5月20日前寄/送达我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应在9月1日前寄达我办。拟录取的川外本校和重庆市主城区高校应届本

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政治思想鉴定表下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鉴定表.doc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pdf下列考生调档函通过邮政EMS邮寄,请注意查收邮寄调档函考生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pdf

(三)调取档案(往届生于2018年6月12日前完成,应届生于2018年7月12日前完成)。所有非定向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调取档案,定向在职人员不调档案。请考生到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版块下载中心下载调档函及政审表,网址:http://cmsx..cn/frontChannelPage.action?siteId=87&articleClassId=2656&articleId=

1、非应届生:调取本人所有档案(包括自高中(或中专)起的所有学籍档案及参加工作后的人事档案;生由本人保管的学籍档案也一并调取)。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政治思想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