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申请-考核”阶段(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2)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专家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综合考核原则上应采取笔试、面试加外语水平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生学院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须在综合考核前到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申请材料原件审查。

3.考核与复试 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并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约在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推荐信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核办法见《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与具体考核内容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与具体考核内容请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