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2、奖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校长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
4)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8万元。
5)国际交流奖学金。上海大学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奖学金,支持广大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开阔学术视野。
6)助研、助教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和“助教”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66134020
上海大学研招办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2.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四川大学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生物医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国家生物医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

五、其他事项(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二)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学校处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三)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如本办法所列申请时间及流程有变,将另行发布通知,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四)本办法由我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习方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有意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深圳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便于各招生专业主动联系推免生),网址:http://eha

四其他事项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一般在2022年8月27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四本简章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华侨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华侨大学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六其他事项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查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2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证书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4联系电话研究生院联系人张老师编号学院联系电话所在校区001经济学院舜耕校区002财政税务学院舜耕校区003金融学院舜耕校区004保险学院舜耕校区005国际经贸学院舜耕校区006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燕山校区007工商管理学院燕山校区008会计学院燕山校区009公共管理学院燕山校区010法学院燕山校区011马克思主义学院燕山校区012外国语学院舜耕校区013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3-68667302,邮箱:yjs@vip..cn。网址:http:

五、其他事项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学习方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5.有意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深圳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便于各招生专业主动联系推免生),网址:https://zs

七、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申请人在本科就读期间应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处分记录等。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