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我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均实行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关于上海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示。
2、奖金
上海大学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奖助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潜心学习。
1)国家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可按照学制获得国家金。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被上海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学习的研究生,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万元,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每年评审一次。
3)校长奖学金。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
4)学业奖学金。根据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业水平,上海大学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等级,硕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高可达1.8万元。
5)国际交流奖学金。上海大学设立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和参加国际会议奖学金,支持广大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开阔学术视野。
6)助研、助教津贴。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学校设立“助研”和“助教”岗位。
另外,学校还有宝钢奖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66134020
上海大学研招办传真:(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生和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CET4成绩高于426分(含426分);2)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按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