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基本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
(六)申请团队资助的,团队成员应不少于3人,全部成员均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须作为研究团队被在沪单位整体引进或作为创业团队共同创业。
二、资助年限、强度及重点
(一)浦江计划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
(二)浦江计划资助强度分为三级:团队资助30至50万元;科研开发及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资助20万元;社会科学项目资助10万元。
(三)特殊急需人才年度资助重点:经济金融、文化艺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航空航天、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等。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 评价,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 6 月函寄考生本人。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 各专业(领域) 的学费标准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和《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 “学费一览 表”。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 人民币结算。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 者书面推荐。
(五) 报考法律、 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还应 符合内地(祖国大陆) 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 条件 。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内容真实的,且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要求申报单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项目申报单位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交书面正式合同。 5、不支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研究。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其中,专题三的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
申报要求 1、所申请的项目应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201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分为面上项目、探索类项目。 2、项目类别说明 (1)面上项目:申报领域不限。 (2)探索类项目: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
本项目为省部级。浦江人才.doc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docx
申请方式根据《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申报人员须先通过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然后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科技网”(http://www.)填报《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书》,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式4份),送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网上填报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
2、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以上附件点此下载。.doc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联系电话:科技处2016年11月30日
申请者要求及注意事项(一)基本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回国后未获得过国家或本市政府资金资助;未获得过本计划资助,且申请本计划次数总计不超过2次。(二)申请者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间以出入境记录为准。回国年限:非创
申报方式 (一)所有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附件2)办理浦江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5日—2017年1月13日 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址:上海人才大厦4楼(梅园路77号) 咨询电话: D类申请须于2017年1月6日前提交材料后,待审定。 (二)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
申报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见《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须全职回国来沪工作或创业,每年在沪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截至2017年1月1日,申请人不满50周岁,且回国工作不超过2年或回国创业不超过4年。 (四)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任职的D类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五)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以留学身份连续学习或进修时间以及回国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