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
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
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二)考生学业水平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 者书面推荐。
(五) 报考法律、 工商管理、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 还应 符合内地(祖国大陆) 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 条件 。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一)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应回避。(二)工作职责1、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2、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起
(一)组织形式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长担任组长。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相应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应回避。
四、学习形式有: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并由培养学院审核确定。基本方式有:(1)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上课学习。(2)集中上课:由二级培养单位安排合适时间集中上课学习。(3)适时上课:不能集中上课或上课者,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安排,适时选课,在开课的时段里进行学习。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以下方面进行细致考察:1、专业能力与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采用100分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主要内容包括:(1)学科背景,(2)专业素质,(3)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4)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口试小组由三名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复试形式:面试复试内容:专业能力综合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1、专业能力综合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1)学科背景;(2)专业素质,前期科研成果;(3)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4)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设想等。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成绩采用10分制。主要内容包括:(1)背景介绍;(2)专家提问。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
三复试时间、内容及形式本年度复试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14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1.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复试内容及形式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的考核;2.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初审合格者还须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经审查符合学校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外语,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考核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3个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实行公开招考的学院,考生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后参加复试。复试成绩满
3.考核形式:笔试+面试接收导师决定笔试(或上机操作)的考核内容,并实施笔试考核。笔试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口试。面试针对申请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根据申请者申请条件、笔试、面试情况以及接收导师的招生指标,考核小组对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投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一)复试内容及形式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学科(专业)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质的考核;2.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初审合格者还须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经审查符合学校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外语,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考核复试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3个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即复试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实行公开招考的学院,考生达到划定的
2.问:请问贵校有哪些博士招生形式?答:考生您好!我校目前的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具体申请条件及招生程序,可查看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下相关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