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招生办),0571-87572000(海宁国际校区)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du.cn
本科生招生办电子邮箱: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网址:http://www.intl.zju.edu.cn/zh-hans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
2021年5月14日
选拔诚实守信、志存高远、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专业意向明确、学科特长突出的上海市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市2021年秋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均合格。
1.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参加综合面试,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择优录取。
综合总分=考生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3.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及后续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