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詹孝芃张卓工作人员:章颖妍江桦谭小燕杜燕华答案来源于:2019年星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4.拟接收名单在本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待录取通知。
(三)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卓工作人员:章颖妍邓舒婷戴华丽赵海鹰
(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其职责是:1、制定招生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办法文件,根据国家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破格复试条件;拟定进入复试和破格复试名单、复试筛选办法、复试要求及拟录取排序办法,并将相关文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3月20日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8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4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5)曾获得的各类奖励、成果证明复印件。(仅弦乐方向提供,艺术管理方向无须提供)(6)本人演奏的CD(不收磁带、MD、DVD)(仅弦乐方向提供,艺术管理方向无须提供。内容请参考我院历年硕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的相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6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文件下载”栏内下载);(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非本院的推免生请在2017年9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上海音乐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或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3)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以上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寄到,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上海音乐学院本院推免生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
(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其职责是:1、制定招生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办法文件,根据国家发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院学科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复试、破格复试条件;拟定进入复试和破格复试名单、复试筛选办法、复试要求及拟录取排序办法,并将相关文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负责组织复试和复试的阅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复试和阅卷工作;3、负责审核并统计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4、负责组织对考生其他情况的审核工作;5、负责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