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河北、甘肃:素描(人物头像摹写、8开纸、2小时、100分)、色彩(静物默写、8开纸、2小时、10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不计分)。
(2)新疆:素描(人物头像摹写、8开纸、2小时、100分)、速写(人物默写、8开纸、30分钟、100分)、色彩(静物默写、8开纸、2小时、10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不计分)。

8、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②色彩:静物默写,考试时间150分钟。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7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分、专业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文(理)科综合、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

8、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①素描:考试时间150分钟②色彩:考试时间150分钟。

1、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素描(默写、100分)、色彩(默写、100分)。

4.报名考务费:美术学、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专业150元/生,音乐学、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0元/生。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承认湖北省美术类联考合格成绩。我校承认湖北省美术类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的考生专业统考合格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素描(默写、100分)、色彩(默写、100分)。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山东、河北、甘肃:素描(人物头像摹写、8开纸、2小时、100分)、色彩(静物默写、8开纸、2小时、10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不计分)。(2)新疆:素描(人物头像摹写、8开纸、2小时、100分)、速写(人物默写、8开纸、30分钟、100分)、色彩(静物默写、8开纸、2小时、100分),面试、口试、综合素质(不计分)。